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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张爱云院长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bt365娱乐城工作报告》(附报告全文)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0日

  转发自济南中院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jinanzhongyuan)

  2018年1月9日,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bt365娱乐城院长张爱云作《bt365娱乐城工作报告》。

  

  

  附:报告全文

  bt365娱乐城工作报告

  ——2018年1月9日在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bt365娱乐城院长  张爱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全市法院在党委、人大、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全年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123528件,结案135259件,同比分别上升1.06%和13.9%;结收比109.5%,同比上升12.34个百分点。其中,中院受理案件21393件,同比下降6.07%;结案22360件,同比上升0.64%;结收比104.52%,同比上升6.97个百分点。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市法院主动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固树立省会城市首位度意识,制定落实《关于为推进“453”工作体系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服务大局的水平。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平安济南”建设,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610件,判处罪犯5594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打霸治痞专项行动,审结杀人、抢劫、黄赌毒、黑恶势力等犯罪案件929件。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校园欺凌等犯罪案件113件。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18件。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59件,判处罪犯194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33人。充分发挥刑事大要案审判基地作用,依法审理了于丽芳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临沂大学原副校长李富山贪污、受贿案等一批社会关注的大要案。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少年审判机制创新,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5件。

  (二)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3341件,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涉及物权、股权等纠纷案件1819件。尊重市场主体缔约自由,促进市场要素快速流转,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3479件。积极参与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票据证券等纠纷案件16119件。成立济南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山东11个市的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24件,妥善处理了中国重汽商标权案、东阿阿胶专利权案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审结破产案件31件,促进化解过剩产能,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7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依法保障和服务民生。高度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4406件。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探索家事案件冷静期、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等工作机制,审结家事纠纷案件10622件。加强人身权益保护,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案件5869件。支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审结涉及“三权分置”、土地流转等纠纷案件459件。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4074件。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7157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司法方式,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受理首起省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赔偿诉讼,成功调解首起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四)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258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2939件。大力支持中央商务区、华山片区、新东站片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审结涉及征收拆迁、棚改旧改、拆违拆临等案件765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解决,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443件案件经协调后原告撤诉。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68人次,出庭率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编发案例指导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组织庭审观摩,就城市更新、棚改旧改等提出司法建议128份。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坚持办案理赔、错案预防并重,办结国家赔偿案件21件。

  (五)畅通依法表达诉求渠道。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升级诉讼服务,建成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服务体系。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救济渠道,加大再审立案审查力度,强化再审纠错功能,审结再审案件266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20件。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大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化解力度,全面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接访、日志管理和阅办人民来信制度,中院接待信访1309件1439人次,办理人民来信1098件次,与最高法院视频接访17人次,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全年进京访总量同比下降40%,进京访排名退出全省前三名,圆满完成十九大维稳安保任务。同时,坚持依法治访,加大对非访行为的整治力度,司法拘留8人,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正常信访秩序。

  二、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我省被确定为2017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点推进省份。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集中力量开展执行攻坚,共受理执行案件37223件,执结38451件,执行到位标的89.7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8%、25.08%和63.2%。

  (一)着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为解决执行难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市“两办”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综治部门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综合治理考核体系。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制定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和打击拒执罪的工作意见。各区县党委、人大、政府也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着力强化执行攻坚措施。坚持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形成打击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扎实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2938件、涉基层自治组织案件505件、涉党政机关案件16件、涉信访执行案件519件,纳入清理范围的案件全部执结。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实行团队执行、悬赏执行等做法,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能执必执”,实际执结率达53.68%,同比上升29.4个百分点。加强“执行转破产”工作,将292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转破产程序处置。依法严惩拒不履行裁判行为,司法拘留746人次,罚款1070.35万元,对14人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三)着力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执行工作,大力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成四级法院联网的统一的执行指挥系统。积极推进网络查控体系建设,与金融、国土、房管等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证券交易、不动产等信息的全方位网络查控,使“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完成与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接,通过该系统查询案件4490件、被执行人17.5万人次。

  (四)着力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配合市政府制定《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深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综合运用征信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文明委“红黑榜”等平台,公开曝光19763名失信个人、3927家失信单位。积极打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失信信息纳入《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与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惩戒,53人被限制出境,1472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五)着力规范执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性执行等不规范行为。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强化流程节点管控,做到执行案件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加强执行案件质效管理,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适用条件,终本率46.12%,同比下降28.69个百分点。严格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建立“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及时到位。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网上拍卖标的物854件,成交额5.43亿元,溢价率282.48%,网拍覆盖率100%。

  三、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坚定改革定力,增强改革勇气,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公正司法水平有了新提高。

  (一)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建406个新型审判团队,推行新型团队办案模式。落实入额院庭长办案要求,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院庭长审理案件74234件,占54.88%。制定与办案数量、质效相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调动员额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人均办案257件。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完善参审机制,扩大参审范围,全市1681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844件,参审率93.11%。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法官等级确定等工作如期完成。

  (二)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庭审举证、质证、认证制度,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平等对待控辩双方,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尊重律师的辩护意见。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积极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对1357件案件1445名自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推进减刑假释制度改革,实行远程视频开庭,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更加公开高效,办结减刑假释案件2737件。

  (三)扎实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把诉调对接工作作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总抓手,制定落实有关工作意见。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两办”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两级法院持续推进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全部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并依托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诉调对接机构,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43个,聘请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172人。完善多元化诉调对接体系,建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等多发性纠纷联动机制,在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设立维权岗,在交警队设立巡回法庭8个。通过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依法支持非诉解纷组织化解纠纷,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555件。一年来,引导12102件纠纷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全市法院诉讼收案同比下降6.98%,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四)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大力实施“提质增效”工程,全面构建繁简分流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一审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9.57%,同比上升1.86个百分点。深化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扩大适用范围,创新庭审模式,1243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结,当庭宣判率100%,服判息诉率98.9%。

  (五)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密切联系包挂区县,深入乡村、学校和重点企业走访调研359次,选派中小学法治副校长80人,举办法律咨询、讲座等活动217场次。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组织“12·4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创办《济南日报·法院周刊》,办好“现在开庭”、“拍案·法官故事”等媒体栏目,发布各类典型案例40个,营造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回访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工作水平

  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基层工作更加巩固,法院管理更加规范。

  (一)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构筑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加大违纪违法查办力度,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实行明察暗访常态化,“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各类培训班82期,培训干警1866人次,不断提高法官履职能力。强化审判理论研究和案例指导工作,“高原骑兵连著作权案”、“北雁云依姓名权案”分别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重庆沃克斯点火枪专利权案”等17个案例在全国推广,一批理论调研成果在国家级刊物发表。

  (二)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始终把司法规范化作为人民法院的全局性和基础性工作,通过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审判管理等举措,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审判权的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强化审判权监督制约,改进院庭长监督管理方式,突出法官主体地位,下放文书签发权。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制定案件质量监督办法,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加强法律适用研究和审判业务指导,制定各类案件指导性意见,推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

  (三)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建成信息集控中心,实现了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加快审判业务系统升级,推进电子卷宗录入、庭审语音识别等科技系统与办公办案平台融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完善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和庭审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公布流程信息19483条、执行信息36967条、裁判文书68942份、庭审音视频信息16条。推广“智审”、“法信”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实现文书制作、法条查阅、类案推送等功能,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支持。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基层法院新增干警472人,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基层工作水平的提升。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促使基层业务水平提高,中院依法审结二审案件1087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909件。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各界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报告,依靠党委领导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就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落实,并及时反馈。切实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视察座谈、旁听案件61批420人次。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8件,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67件,改判和发回重审43件。

  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省委、市委、最高法院、省法院领导同志16次对法院工作作出批示肯定。中院立案、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信息调研、新闻宣传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表彰,章丘区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存案数量多,办案压力大;有的案件质量不高,一审服判息诉率有待提升;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涉诉信访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有待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四个中心建设“三年有突破”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服务保障“1+454”工作体系,扎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以更高标准提升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以更大作为服务中心工作。准确把握“走在前列、争创一流”工作定位,狠抓执法办案主业,着力提高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省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更高期待和要求。四是以更新思路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司法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强化担当精神,细化改革措施,确保各项改革政策精准落地。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持续正风肃纪,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司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部分用语说明

  1.《关于为推进“453”工作体系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2017年2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20条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创新司法服务措施,依法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省会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推进“453”工作体系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2.于丽芳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于丽芳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苏荣的妻子。2017年9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于丽芳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

  3. 临沂大学原副校长李富山贪污、受贿案。2017年8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李富山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4.济南知识产权法庭。2017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同意杭州市、宁波市、合肥市、福州市、济南市、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并跨区域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同意在bt365娱乐城内设专门审判机构,管辖发生在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等11市辖区的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同年9月28日,济南知识产权法庭举行揭牌仪式,山东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王文涛出席仪式并讲话。济南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既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和审判机制改革要求,又符合全市、全省经济发展实际和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对于优化整合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格局和审判资源、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5.僵尸企业。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完善企业退出机制”。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化解过剩产能。

  6.“三权分置”。指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7.首起省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赔偿诉讼。2017年12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诉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致害一案。这是山东省政府在济南市首次以赔偿权利人身份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8.首起检察院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向bt365娱乐城提起山东蓝星清洗防腐有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一案。这是济南法院受理的首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7年12月19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诉讼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山东蓝星清洗防腐有限公司承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修复被污染的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限期一年内完成;若不能按时完成修复义务,则赔偿因违法排污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修复费用98万元。

  9.基本解决执行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2016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提出了“四个基本”总体目标,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10.执行转破产工作。指执行法院发现被执行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被执行人同意,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通过破产程序实现对债权人的依法、公平清偿。执行转破产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完善司法工作机制、化解执行积案都具有重要意义。

  11.网络查控系统。指人民法院与国土、住建、公安、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及金融监管机构建立网络对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信息筛选和数据交换,实现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股权、证券等财产信息的网络查控。其中,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国家机关建立的系统称为“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地方人民法院与同级有关部门建立的系统称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12.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将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6种情形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通过向社会公布、向相关单位通报其个人信息和拒不履行的情况、限制高消费等方式,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的一项制度。

  1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指人民法院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14.网络司法拍卖。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目前主要的司法拍卖平台包括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网络司法拍卖能够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实现较高溢价率,并且能够有效遏制串标和预防司法腐败。

  15.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包括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在内的18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6.诉调对接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互相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6年7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诉调对接是人民法院参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通过诉讼与非诉讼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与非诉调解各自优势,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方式得到解决。

  17.司法确认。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法律效力确认的程序。《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18.高原骑兵连著作权案。原告张某某改编创作剧本《高原骑兵连》,并拍摄20集同名电视连续剧。被告雷某某和被告赵某则作为编剧、制片人拍摄电视剧《最后的骑兵》。张某某认为,两剧的主要人物关系、故事情节及其他方面相同或近似,构成侵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剧本与被告剧本中相同、相似部分多属于公有领域素材或缺乏独创性的素材,属于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两剧都有独创性,各自享有独立著作权,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均予以维持。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将该案作为第16批指导性案例予以发布。

  19.重庆沃克斯点火枪专利权案。原告重庆沃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可对点火火焰进行检测的点火枪”发明专利权人。被告通裕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从被告腾天公司购买点火枪,所购点火枪与原告专利技术方案相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通裕公司使用的点火枪经过公开招投标程序购买并已支付了合理对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既充分维护善意终端使用者的交易安全,又有效引导专利权人打击侵权源头,兼顾了权利人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该案入选2016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件。

  20.智慧法院。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智慧法院主要指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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